刘素梅,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离休干部,一位走过烽火岁月的革命前辈。1942年,年仅16岁的刘素梅告别父母,搭马车来到革命圣地延安,随后被组织分配到边区保安处,配合开展锄奸反特工作。
那年冬天,有情报传来,日军驻太原特务机关派出5人特工队,装扮成学生模样混入延安隐蔽,企图在春节前组织暗杀和爆炸活动。刘素梅排查时,在粮库外的值班室发现了一个写有外文的打火机,她和姐妹们立刻警觉起来。保安处迅速部署抓捕行动,日军特工队被全部抓获。保安处还据此掌握了潜伏延安的日伪敌特网,一举消灭了日伪政府渗透潜伏在延安多年的武装团伙。
从1942年3月到1943年7月,刘素梅所在的行动队捣毁了十几个敌特网,抓捕歼灭敌特分子1000多人。战斗中,刘素梅的肩胛骨、左臂和肺部受伤,仍英勇作战。解放战争期间,因工作需要,刘素梅从陕西辗转到山西再到内蒙古,最终在呼和浩特扎了根。1955年,刘素梅调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机要秘书科工作。并一直在机要岗位上兢兢业业。
她不仅对自己严格要求,对子女们也同样严格要求。6个子女都是在基层靠自身努力脚踏实地成长起来的。她唯一的儿子曾任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房管局负责人,却没有给自己分过一套房,因为母亲对他说:“咱家有房子,你和我们一起住就行,房子够住。”
退休后,刘素梅依然关注国家发展、百姓生活和检察工作。她把自己不同时期的检察服珍藏起来,时不时地拿出来看看。最近两年,老人的身体不太好,只能躺在医院病床上,但她依然头脑清晰,经常对看望的人说:“很想回检察院看看,可是太给大家添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