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提起公诉。
经审查,2023年6月7日12时至16时之间,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在江苏省丰县某村南头南北路,采取顺手牵羊的方式,窃得被害人杨某某两轮电动车1辆,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人民币1622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近日,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提起公诉。
经审查,2023年6月7日12时至16时之间,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在江苏省丰县某村南头南北路,采取顺手牵羊的方式,窃得被害人杨某某两轮电动车1辆,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人民币1622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