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2日在丰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丰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于能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我院在县委、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全县工作大局,全面落实上级院和县委各项部署要求,积极顺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步,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丰县建设。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339件45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55件343人;共受理起诉案件685件1082人,提起公诉569件841人。积极开展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专项行动,先后快捕快诉了一批涉及“地沟油”、毒豆芽、病死猪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案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力做好“两会”、“青奥会”、“省运会”等政治敏感期维稳工作,继续保持赴省进京涉检“零上访”,控申接待室被高检院再次命名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二是着力加大侦防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廉洁丰县建设。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5件17人,起诉9件10人,判决7件8人,科级干部4人,百万元以上大案1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6件6人,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5件5人,判决3件5人。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撰写的《江苏省丰县2008—2012年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综合报告》在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评比中荣获“十佳提名年度报告”,系全省两家之一、全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三是倾力护佑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法治丰县建设。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4人,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件1人;依法追诉并到位6人,均已判决;向法院发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已采纳1件;提出刑事抗诉1件,已发回重审;发出纠正侦查及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意见书13件次。共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10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改进工作类检察建议1件,均被采纳。加强刑罚执行监督,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查办职务犯罪1人,我院监所科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先进集体,系全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四是努力更新执法办案理念,深入推进丰检品牌建设。多元化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织拍摄以宣传关爱涉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微电影《绘梦》,荣获全国第三届“为了明天--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微电影大奖赛“三等奖” 和“网络人气奖”,系全省两家之一,且系全省唯一一家获得两个奖项的单位。精细化推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2篇监管报告在第四届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件监管报告评选活动中分别获得一等奖和三等奖,监管的王为学故意伤害案被评为“2014年度全市优秀监管案例”。规范化开展新增检察业务工作,在全市率先出台并实施《关于规范办理强制医疗案件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推行“三结合一协作”的工作机制,对逮捕后的61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
五是大力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深入抓好党的宗旨观念、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经常性思想教育。突出领导班子建设,院党组向全体干警和广大群众公开作出“八项带头”承诺。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我院党总支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重点组织干警加强对修改后民诉法、刑诉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学习衔接和实际运用,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创设“正风肃纪促清廉”活动载体,认真学习“两个责任”论述,进一步完善检务督察机制。年初,我院被评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连续六年获此殊荣。
四是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始终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学习贯彻人大会议有关决议和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措施,不断改进检察工作。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监所检察等工作情况,定期寄发《丰县检察工作通报》,适时上门走访人大代表,及时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先后6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评议工作,认真听取建议和意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对22名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七种情形”告知,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结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制定“以承诺促公开,以公开惠民生”的工作思路,通过立言立行,承诺践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代表委员联络月”等活动,在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同时,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地感谢!当然,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思路和举措还应进一步拓展;二是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通过扎实工作和不懈努力,认真加以解决。在此也真诚希望各位代表多提批评、意见和建议。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我院夯实发展基础、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融入,积极作为,全面履职,为丰县新一轮改革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更加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全力打造“阳光检察”。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和政治意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保证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完善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二要更加主动地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打造“正义检察”。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求真务实的观念,使领导干部有正义感,社会有正风气,发展有正能量,在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中追求风清气正。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着力提高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工作质量,提升办案效果,促进社会和谐。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查办危害食品安全卫生、环境资源保护等坑害民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更加突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三要更加全面地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全力打造“公平检察”。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完善监督工作机制、规范监督程序、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和监督实效,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着力解决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问题。妥善处理轻微刑事案件,确保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健全检察环节释法说理、检调对接、风险评估等工作措施,坚决克服就案办案,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和执法尺度,形成执法合力,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四要更加积极地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力打造“民生检察”。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以执法办案为依托,全面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延伸检察触角,建立社会风险排查研判常态化机制,及时化解社会风险;全面加强和规范驻镇检察室工作,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社会治理,使之尽快成为检察机关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一线平台;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推进平安丰县建设。以加强群众工作为根本,组织检察人员进机关、进镇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检察长接待日、下访巡访、视频接访等措施,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大涉检信访化解工作力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要更加严格地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全力打造“清廉检察”。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注重教育,加强引导,努力调动干警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切实提高检察队伍建设整体水平。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县委部署和发展大局开展争先创优,不断强化内生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彰显争创活力,提升干警公正规范执法水平,确保各项检察工作让县委满意、上级院满意、群众满意。
各位代表,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人代会的各项决议,进一步振奋精神,团结一致,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努力开创丰县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