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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人民检察院履行社会责任2016年度报告
2017-03-14 14:38:00  来源:

  江苏省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年度报告:

  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彰显文明创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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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县人民检察院履行社会责任

  2016年度报告

  2016

  年,丰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

  坚持以法治为引领,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把文明单位日常创建与促进检察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文明创建工作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检察队伍建设、司法规范化建设

  ,

  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

  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

  司法保障。

  近年来,丰县检察院先后

  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江苏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廉政文化示范点”、江苏省文明单位、徐州市政法标兵单位、徐州市先进检察院、徐州市检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徐州市文明单位、徐州市“群众满意基层执法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

  道德风尚引领

  坚持正确引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扎实开展

  “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

  一是

  组织开展“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烈士纪念日纪念等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为民宗旨。

  二是

  坚持每周五道德讲堂制度,院领导带头讲党课,邀请江苏省道德模范

  谢淑华、全国模范教师、第二届感动徐州教育人物王春梅做先进事迹报告会。

  三是

  开展“立优秀家规,扬和美家风”活动,积极组织徐州市“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我院邱德运家庭、渠国伟家庭、李月娥家庭分获徐州市最美家庭、最美党员家庭、丰县最美家庭等荣誉,丰县检察院荣获优秀组织奖。

  四是

  举办“迎七·一我为双争作贡献”职业道德主题演讲比赛,开展季度“双争之星”评比活动,积极倡导文明餐桌行为,出台《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食堂管理的规定》、加强干警个人道德品质教育,文明出行、文明上网已内化为每个干警的自觉行为,全体干警以实际行动传播丰县检察院的文明风尚,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形象。

  二、

  管理服务创新

  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找准履行职能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积极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2016

  年,丰县检察院荣获徐州市优秀检察院称号,检察工作报告受到县委书记王克华同志充分肯定并批示,在全县重点经济目标考核中荣获二等奖。

  一是主动服务经济发展。

  召开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制定《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编印《民营企业家法律风险防控

  100

  条》读本发放,增强服务民营企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县电动车产业园设立了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站,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平台,畅通受理民营企业诉求的“绿色通道”;加大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

  二是依法保障民生民利。

  坚持司法为民,严肃查办涉及贪污、挪用农业保险、征地补偿款、拆迁安置款等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依法起诉涉及假医药、劣农资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嫌疑,突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牵头召开全县食品安全监管领域预防渎职犯罪典型案件以案释法剖析会,增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履职意识。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深入开展“服务无借口、办事零障碍”活动,依法妥善办理各类信访案件

  75件,全年无赴宁进京涉检信访事件发生。建成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打造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平台,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三、

  文化建设传播

  该院党组始终自觉把

  学习型检察院建设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工程来抓,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创建检察文化阵地,

  营造出检察特色文化环境,

  构建检察文化传播平台。

  一是

  精心建设廉政教育室、电子阅览室、党建活动室、法治创建室、文体活动室等。

  二是

  开展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鼓励、引导检察干警在参与中勤学习、勇争先、比奉献,精心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辐射教育,陶冶性情。

  三是

  构建文化传播园地。建设富有文化品味的丰县检察内、外网站。在内网上开设了美文欣赏、丰检风采、廉政之窗等栏目,构建立体多维检察文化阵地。

  四、文明建设及社会公益

  一是

  主动

  加强与环保等部门的协作,组织开展“生态丰县

  ?

  绿色检察”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立足职能加大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力度,依法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保障和促进国家级生态县创建。

  二是

  积极开展“大手牵小手、爱心助成长”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让农村留守儿童感受到亲情的关爱。我院妇委会被评为县妇女工作先进集体,一名干警被授予徐州市“十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是

  编纂并举行《未成年人犯罪警示录》发行仪式,开启“牵手校园”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活动;依托“蓝天工作室”带领志愿者积极开展三八妇女节慰问聋哑学校特殊未成年人关爱活动;

  四是

  探索开展“蓝天护苗暖巢行动”,积极参与监护涉罪单亲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取得较好成效。开展刑事司法救助,为 6名特困刑事被害人提供救助金 3万余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未检科荣获“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下一步,

  新的一

  年,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思路、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不断提高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强富美高”新丰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孙蒙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