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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检察官张晓飞:办案要心中有火、眼中有光
2020-09-14 15:12: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淄博9月8日电(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冯丽娜)“11年的检察实践将我从一个刚刚走出象牙塔的法科学生历练成了维护正义的公诉人,从最初对法律的热爱到如今对刑事检察工作的热爱,从书本上的法律条文到无数次的法律实践,用无一错案的答卷守护公正的使命担当,诠释公诉人精工致伟的工匠精神。”9月1日,在山东省桓台县人大机关会议室内,桓台县“敬业奉献道德模范”、桓台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青年检察官张晓飞在与人大机关干部分享自己的工作经验说道。

  张晓飞自2010年5月从事刑事检察工作至今,一直战斗在指控犯罪第一线,她严谨、细致、客观、公正,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600余件,起诉正确率百分之百。张晓飞撰写的《法律正义相较于道德正义的正当优先性》荣获山东省首届“司法行为·东岳论坛”优秀奖,撰写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问题研究》收录在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研究》一书中,多次在市、县检察机关先进评选中获得荣誉。

  张晓飞说,她办理的每一件案子,关系他人的未来,关系人民群众幸福感的获得和存在与否,这要求办案人员要有同理心和共情感,要认真对待经手的每一个案子,无论大与小、轻与重。要公平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无论好与坏、精明或木讷,这需要专业的业务水平,更需要朴素的初心,要心中有火、眼中有光,要对自己的工作有持续的热情。要有朴素的正义观,不苛求当事人、不拘泥于法条,努力让每一个当事人在每一次程序经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张晓飞用一丝不苟的敬业态度和精益求精的匠心,办理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考验,对得起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坚守,对得起胸前的检徽。她是千千万万检察官的一个普通人,在一次次细微的闪光中展现了基层检察人朴素的初心、梦想的坚持,书写了新时代检察官的靓丽风采。

  编辑:吴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