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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风采|梅世明:老将新兵
2020-08-31 17:01:00  来源:正义网

  

  梅世明(右一)出庭一起公益诉讼案

  8月初的一天,河南省固始县检察院即将退休的员额检察官梅世明,信步穿过县城的史河河畔,走农家、进农舍,倾听河畔村民对保护史河的呼声。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是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两年多来,梅世明带着他的团队,以保护史河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倾情守护着家乡的山山水水,让山更青、水更绿、空气更清新。

  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

  “欲善其终,必固其始,这就是我们小城‘固始’的由来。欲事之无繁,则必劳于始而逸于终。”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时,固始县检察院决定组建一支由梅世明牵头的12人公益诉讼团队。当时已退居二线的梅世明临危受命,从一名检察系统的老将变成公益诉讼的新兵。

  2018年8月,公益诉讼团队成立没多久,固始县检察院就接到群众举报称,县城石槽河边有多家养殖场,污水直接排放到河里。如果石槽河被污染,河水流到史河二桥饮用水取水口,将对城区51万人的饮用水安全构成威胁。

  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背包、相机、水壶是标配,梅世明和同事一起,为了做好取证工作,开始了艰难的跋涉。

  “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推进问题解决是我们的目标。”结合调查情况,该院决定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2018年10月,固始县检察院根据调查结果,向县政府呈送了《关于固始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养区”范围内存在多家畜禽养殖场及排污情况的调查报告》,针对固始县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多家养殖场畜禽污染物直排问题,向四乡镇两局委发出检察建议。很快,养殖场搬迁工作有序推进。

  “感谢固始县检察院为保护固始‘大水缸’所作出的努力,为了让老百姓吃上放心水,我们必须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2018年10月24日,在固始县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模养殖场依法关闭搬迁推进会上,固始县县长王治学说。

  “开始的时候我也不理解,觉得是检察院跟我们过不去。现在我终于明白,养殖场污染了全县人民的‘大水缸’。现在我的补贴也到位了,虽然有点损失,可我觉得值!”养猪场老板丁某说。

  “公益诉讼不是检察机关的‘独角戏’,而是‘大合唱’,有了党委支持、各部门支持、人民支持,公益诉讼才有大的作为。”梅世明经常这样对同事们说。据统计,固始县检察院先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行政公益诉讼5件,诉求均获法院支持。

  敢于啃硬骨头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不仅要善于监督,还要敢于监督、敢于啃硬骨头,把提起公益诉讼作为最后手段。”梅世明认为,对经过诉前程序、有关行政机关到期没有切实整改的案件,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增强公益保护效果。

  2017年8月,固始县检察院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该县泉河铺镇政府在该镇闫桥村泉河边设置生活垃圾填埋场,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天气炎热,坐在室内都汗流浃背,加上垃圾场臭味扑鼻,蚊蝇满天飞。但梅世明顾不上这些,他带领团队成员多次实地走访,发现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017年9月13日,固始县检察院向该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立即停止向泉河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对存量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管理职责。

  6天后,固始县检察院收到该镇政府书面回复,称闫桥村垃圾堆放点已经停止使用;镇财政已出资把原有的垃圾清运走,并在该处竖立禁止倾倒垃圾的警示牌,做到了对存量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然而,梅世明在后续跟进调查后发现,并未整改到位。于是,再次敦促其履行职责,停止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面对泉河铺镇政府整改仍不到位,2018年4月11日,固始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该镇政府设置垃圾填埋场的行政行为违法,责令其对垃圾填埋场及原堆放垃圾采取补救措施,履行治理职责。

  2018年5月27日,这起信阳市第一例行政公益诉讼案正式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全部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该案后来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九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典型案例之一,被河南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之首。

  为公益诉讼“新名片”添彩

  近日,记者来到固始县312国道与100县道交叉口实地采访时,发现原来污水横流的商混站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满眼绿色的树木,正在附近劳作的张大爷高兴地对记者说:“商混站没有了,这里又恢复了原来的生态,我们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扳倒’商混站,科技功不可没。”梅世明说,“加大科技运用,加强信息化建设,让我们感到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就像插上了翅膀,如虎添翼。”

  2018年10月,梅世明建议该院建立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以指挥中心为依托,推行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实现线索管理、办案力量调配、远程指挥调查,更好地整合办案资源和力量。

  指挥中心建成没多久,梅世明通过无人机侦查取证发现在县城312国道与100县道交叉口有违规占地生产混凝土的商混站。随后,梅世明带领该院公益诉讼团队前后进行了两次水土检测、三次现场勘查、四次航拍录像,固定证据后,同时向县林业、环保、交通、国土四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履行职责,恢复原状。最终,四部门将存在多年的违法商混站拆除,并恢复了生态。

  2019年10月19日,该院公益诉讼检察组荣获信阳“五四青年奖章”集体荣誉称号。

  “其实到2012年9月,工龄已满30年的梅世明就可以退居二线静享清福,可他还是以一名普通检察官的身份办案、阅卷,倾情呵护着这片绿水青山。他是老将,也是新兵。”该院主管公益诉讼的副检察长朱卫东说。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如今,公益诉讼已成为固始检察工作的新名片。梅世明,无疑让这张名片增添了最美的色彩!

  编辑:吴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