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4日讯 记者周斌9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到北京二中开讲法治课。这是继2018年9月1日、2019年9月7日之后,张军第三次到北京二中开讲法治课。
民法典怎样保护“少年的你”?民法典的实施,对未成年人的生活与成长会带来哪些影响?讲课中,张军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题,聚焦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从中学生熟知的人和事讲起,从“民法典是一部百科全书,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典是一部护身宝典,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权利义务”“民法典是一部共同约定,凝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共同责任”等三方面为师生们进行了详细讲解——
“民法典引导人们坚守公平正义。老人倒地扶不扶?民法典告诉你,要扶!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有三个时尚男孩组合,他们当年不过十三四岁,在成年之前,唱歌、演出是有收入的。归谁呢?归他们自己所有,也就是说,未成年人是依法享有财产权的。民法典第19条规定,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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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半小时的讲授环节很快过去,没听过瘾的同学们把期待留在了问答环节。“同学们还有什么问题,可以考考你们的副校长。”张军话音刚落,现场的同学马上举起手来。
一位高二的同学提出了许多同学共同关心的问题:与世界其他国家的民法典相比,我国的民法典有什么特色?张军从历史和现实的维度作了回答:“19世纪的法国民法典诞生于水磨风车时代,在那个时代,生产力不发达,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相对更简单一些。现代工业时代,最典型的就是20世纪的德国民法典。我国民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在工业文明向信息文明转换阶段编纂的民法典,所碰到的社会生活情况是法国、德国制定民法典时所没有经历过的,因而我们的民法典有着与时俱进的鲜明特点。比如,规定基因编辑、人体胚胎的研究不能违背伦理道德和国家的法律规定,相关行政法规就体现了与现代科技进步相适应的特点。同时,我们的民法典也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民法典。比如,我国民法典全面保护人民的生命、身体、健康、尊严等各项权利,率全球之先创设人格权编。”
全国人大代表夏林茂、李勇、班宇侠,全国政协委员李大进,家长代表,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与北京二中师生代表聆听授课。北京市16区的师生代表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在“云端”听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