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建明接受央视和最高检新媒体联合专访时指出
“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撬动开拓未检工作重要杠杆
正义网北京5月26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徐日丹)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童建明日前接受央视和最高检新媒体联合专访时指出,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表明,“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撬动检察机关开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杠杆,以及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重要牵引。
童建明介绍说,“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全国检察机关上下一盘棋,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下,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实地督导、明察暗访,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3.86万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6600多个。最高检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进行了督导。陕西、河北、河南省委、省政府主管领导部署开展专项督导、到寄宿学校夜查暗访,有力推动了校园安全制度的落地落实。下一步,检察机关要把“一号检察建议”“没完没了”地抓下去,充分发挥“杠杆”“牵引”作用,强化督导落实工作。一是引导各地检察机关深刻把握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本质要求,把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二是立足检察职能,坚持督导而不替代,推动各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三是督导未成年人保护措施往深、往实里做,努力构建更加牢固的未成年人保护的“安全阀”“防火墙”“保护网”。
最高检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到了建立教职工入职前查询相关违法犯罪记录制度以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对此,童建明表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犯比例高、熟人作案多等特点,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身份、职业、智力等优势多次实施犯罪,剥夺这些违法犯罪分子接触未成年人的机会,是从源头上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一项有效举措。落实教职工入职前查询相关违法犯罪记录制度,对于保护好孩子们不受伤害,将发挥积极作用。而建立并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有利于在第一时间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线索,及时有效惩治违法犯罪,将不法伤害程度降到最低;让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提高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未成年人保护意识。
童建明还表示,为了有效打击、震慑拉拢、胁迫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最高检明确提出,对拉拢、胁迫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的,一律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近日,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对于犯罪分子来说,是警示,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谁只要敢触碰,就必然受到严厉的惩罚;对于未成年人来讲,则是保护,是从源头防范有组织犯罪向未成年人群体侵蚀蔓延,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