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2024年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02-13 09:02:00  来源:丰县人民检察院

  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云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丰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加快建设省际边界地区县域发展新高地”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队伍建设展现新面貌,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中心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法治之力护航丰县“四个高地”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坚决维护区域安全稳定。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批准(决定)逮捕202件308人、提起公诉697件929人。从重从严从快办理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恶性犯罪,起诉31件33人,促进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突出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122件178 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联合公安机关建立“九类案件”警情强制检索报告机制,100%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确保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立金融工作专班,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件5人,筑牢金融安全法治防线。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办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0件13人,持续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务实推进最高检部署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持续完善“丰企扬帆”品牌建设。重拳惩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犯罪28件59人,全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监督立案一涉企控告案件,对10年前诈骗企业非法获利的叶某某、刘某某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有期徒刑4年,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办理一侵害在丰重点企业利益案,起诉19人,在审查起诉环节决定逮捕3人,追诉3人,为企业追赃挽损120余万元。护航企业依法规范经营,联合公安局、税务局等6家单位召开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工作座谈会,推动空壳公司问题综合治理。结合办案实际、走访调研等情况,与中国矿业大学“检校”携手为丰县电动车行业安全监管问题“把脉问诊”。完善《丰县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服务指南》,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活动16场次,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依法推动网络空间治理。紧盯高发频发的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网络犯罪,始终保持高压严惩态势,起诉78件138人。加大对境外电诈集团的打击力度,提前介入上级指定县公安局侦办的缅北电诈专案,第一时间派员参加侦查分析会,引导侦查取证,指导完善证据链,集中办理49件106人,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依法打击新型网络犯罪,对搭建“四方支付”平台,为网络赌博等犯罪行为提供非法支付结算达6.3亿元的范某某等5人提起公诉,助力维护良好网络秩序、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针对履职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运输等类案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份,注重“办复”与“办好”,凝聚共识与合力,真正将“管当下”与“利长远”相结合,推动问题实现闭环治理。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钝化社会矛盾的作用,依法对符合制度适用条件的案件应用尽用,邀请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办理,共为700余名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认罪认罚适用率91.18%,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3.13%,一审服判率98.53%,有效避免矛盾争议扩大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践行司法为民,倾力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自觉扛起纾解之责,推动最高检部署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不断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用力守护群众身边的安全。针对某商业路段交通事故频发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加装减速带、警示标志、增派警力,整改后该路段事故发生率同比减少33%。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依法起诉9件19人,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法院建立“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协作机制,与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监管闭环。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监督,联合卫健委、住建局、水务局建立监管联动机制,推动主管单位对全县现制现售饮用水企业和478台饮水设备全面审核,3家经营不合规企业被警告处罚,22台不符合条件的设备被停止运营,该项工作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用情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积极为弱势群体“撑腰”,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82件,帮助农民工等被欠薪者追回125万元“辛苦钱”。联合法院采取“调解+支持起诉”的方式,成功化解以老年人为主体的165户,长达3年涉及56万元的土地租赁纠纷,该做法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全市率先与公安局、民政局共同出台养老机构入职查询工作机制,明确适用范围、查询程序、从业禁止等13项具体规定,共同筑牢养老机构安全防线。联合浙江安吉县检察院及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等5家单位,对一名因案致困的被害丰县籍退役军人开展跨省救助,有力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该案获评江苏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衔接社会救助典型案例,并被《江苏法治报》头版报道。

  ——用心回应群众涉法涉检诉求。回复群众来信来电来访300余件次,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面对面接访等制度,院领导接访和办信128件次。探索矛盾化解“端口”前移新路径,院领导包案办理积怨深、化解难的轻伤害案件12件,综合运用走访、调解、救助等手段,有效防止“小矛盾”演变为“大问题”。注重将信访维稳与司法救助相结合,对确有困难的案件被害人积极开展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4件,发放救助金56.8万元。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对疑难复杂案件组织听证会30场,邀请第三方参与听证、发表意见,共同为群众释法说理,促成“事心双解”。

  三、深耕主责主业,致力做实公平公正高质效履职

  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提升监督办案整体质效,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提质增效。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共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12件,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诉5人,办理侦查活动监督40件、审判活动监督3件,提请刑事抗诉1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86人,不起诉23人;对涉嫌犯罪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4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31人。制定《繁简分流三级办案模式操作指引》,规范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刑事案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至48天,办案效率同比提升44.19%,经验做法获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市推广。

  ——刑事执行监督持续加力。开展未羁押被告人判实刑后刑罚交付执行工作专项行动,督促主管单位分类施策,依法将15人收监执行。其中,联合公安局、法院等单位,历时5年持续监督,先后7次跨省查找,跨省押送近3000公里,成功将一名判处有期徒刑12年、未收押罪犯收监执行。与公安局会签《关于落实拘役罪犯回家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公安机关批准3名拘役罪犯回家探视,唤醒拘役罪犯“回家探视权”沉睡条款,切实保障《刑法》规定的拘役罪犯回家探视的合法权益。

  ——民事、行政检察更加精准。强化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及审判活动的监督,办理民事检察案件200件,发出检察建议17份,回复率100%。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03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件,帮助1名群众依法解除长达32年、被冒名顶替的婚姻登记,解决当事人困扰。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实地了解情况、协调各方意见等,推动2件案件“案结事了政和”。深入落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注重类案审查,通过一起交通肇事案被不起诉人未被吊销驾驶证问题,梳理类案26件,统一作出行刑反向衔接决定。全年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96件,防止“不刑不罚”。

  ——公益诉讼检察不断拓展。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积极在法定领域挖潜增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磋商函16份,回复整改率100%,努力以最小司法成本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开展国有资产保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月子中心食品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8项,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坚持守护绿色发展,联合农业农村局、相关镇政府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圆桌会议”,针对灌溉渠道堵塞、岸下土层流失等问题形成治理管护意见,推动20处高标准农田相关隐患消除,筑牢丰产“耕”基。

  四、持续改革创新,奋力激发检察工作高能级活力

  围绕检察工作现代化,不断向创新发展要动力要活力,努力以创新举措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更大作为。

  ——能动探索轻罪治理新路径。针对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轻微犯罪大幅上升的刑事犯罪结构变化,组建轻罪治理专业化办案团队,联合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政法单位建立“汉风桥”轻罪治理中心,会签《刑事简案快结“一站式”诉讼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等3份文件,统一证据标准,构建协同办案机制,实现24批危险驾驶类案件294人集中受理、集中具结、集中起诉、集中开庭、集中宣判。进一步健全检调对接机制,派遣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常驻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接收外部线索27件,依托丰检调解室,促成19件轻伤害案件依法有效和解。

  ——反向实践教育挽救亮实招。建立“检·爱蓝天”家庭教育指导站,组建家庭教育指导团队,对65名涉罪未成年人家庭监管缺失、不到位问题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提升家庭监管能力。探索将专门学校教育评估结果作为附条件不起诉重要参考,召开全省首例进专门学校不公开听证会,结合社会调查、矫治效果等整体情况,对1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现场向其父母送达《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提出指导建议,该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全年共推动3 名未成年犯罪行为人入读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矫治效果良好。

  ——持续推进数字赋能提质效。用好自主研发的取保候审保证金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据碰撞,排查出涉保证金问题案件32件,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整改。针对取保候审权利义务告知等文书3日内跨省告知难问题,开发“丰检云送达”小程序,目前该程序已进入内测阶段,投入运行后相关犯罪嫌疑人可在手机端签收文书,让当事人少跑路,提高办案效率。持续向大数据借力,以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助力提升发现监督线索的能力。通过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民间借贷利息类案件数据关联、碰撞,发现该类案件存在利息计算标准不同、司法解释引用不规范等3项问题,制发类案检察建议1件,更好维护司法公正。

  五、聚焦强基固本,着力锻造“四铁三型”高素能队伍

  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努力提升检察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断夯实丰县检察高质量发展根基。

  ——坚持政治建设领航。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院党组开展专题学习、集中研讨14次。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各类事项30余件次,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对检察干警思想动态分析研判,开展规范网络行为专项活动3次。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持续打造“守初心·铸检魂”党建品牌,组织主题党日、参观见学、支部共建等活动17次,不断拓宽视野,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相融互促。

  ——着眼专业素能提升。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干警教育培养工作的意见》,用好“拜师结对”“跟班学习”等制度,指派本院优秀检察官作为新入职干警的政治和业务“双导师”,一对一教导培育,定期选派“90后”干警到上级检察院跟班学习。运用“八个一墩苗法”,鼓励青年干警在业务竞赛、司法办案和机制创新中勇挑重担、接受考验,组建的公诉辩论团队在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辩论赛中荣获团体三等奖,1名干警入选全市检察机关辩论队,1名干警在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被选为全省参赛选手,7人获市级以上荣誉。深化实战练兵,成功举办2024年度苏鲁豫皖毗邻地区检察机关公诉辩论赛,四省五市10支队伍参赛,丰县检察院干警所在队伍荣获团体二等奖,该赛事被《法治日报》《新华网》《徐州日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深化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各类学习活动19次,领导干部讲授专题党课12次,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对照最高检巡视江苏省检察院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一查摆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32项。自觉接受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执法检查、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坚持问题导向自检自查,客观真实地向督察组报告问题,诚恳接受监督。针对提讯、出庭、会风会纪等事项开展检务督察56次,围绕办案质效开展专项督察2次,纠正司法不规范行为、瑕疵案件18件次,进一步规范检察权运行。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实“逢问必录”,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55件。

  过去一年,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定不移在自觉接受监督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公开听证等检察活动232人次,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接待律师、当事人查询案件942人次,向社会公开程序性信息1480条,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用心讲好“检察为民”故事,30篇检察宣传信息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

  各位代表,丰县检察事业发展的每一步,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也离不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的理解和配合。我谨代表丰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你们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司法理念更新不到位,创新发展的能力不够强。二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不够精准,部分检察举措的针对性、时效性有待增强。三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还不够到位,“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尚未完全落实落地。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启动“十五五”发展规划调研和准备的重要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六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紧扣“加快建设省际边界地区县域发展新高地” 目标,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工作主线,持续深化“1325”工作思路,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持续答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丰检答卷,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加快推进丰县检察工作现代化,尽心尽力为推动丰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政治统领,以更高站位落实党的绝对领导。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擦亮新时代新征程丰县检察工作最鲜明的政治底色。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干警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固本培元。健全完善检察机关落实党的领导机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坚持能动履职,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找准检察能动履职的切入点,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扎实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确保检察履职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深化诉源治理,努力实现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推动解决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深层次、普遍性问题,融入基层治理现代化。探索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打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的“组合拳”。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以更深情怀精准做实检察为民。“如我在诉”“情同此心”办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个案件,服务丰县人民高品质生活,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抓好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为民实事,为弱势群体撑起法治“蓝天”。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持续优化刑事和解、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措施,为信访群众解开“法结”“心结”。

  四是坚持守正创新,以更新理念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牢固树立新时代检察理念,深刻领悟最高检提出的“检察履职要回归到办案基本职责上、回归到具体案件办理上”的深刻要义,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权,切实做到“三个善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实现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司法公正有机统一。一体抓好“三个管理”,不断完善办案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责任落实等机制,推动“管案”与“管人”有机结合。

  五是坚持从严治检,以更大力度锻造过硬检察铁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检察干警正确、规范履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重视检察人才培养和专业化办案团队培育,坚持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相结合,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综合素能,让“人才活水”竞相涌流。

  各位代表,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新的一年,丰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锐意进取、奋楫笃行,全力以赴交出更优检察答卷,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丰县新篇章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附件

  《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的说明

  1.“四方支付”:即“第四方支付”平台,是指未获得国家支付结算许可,违反国家支付结算制度,依托支付宝、财付通等正规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大量注册商户或个人账户非法搭建的支付通道。

  2.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是指根据未成年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年龄、心理状况等因素,将其分为不同等级,并采取相应的教育、矫治、惩罚等措施,以促进其改造与成长。

  3.行刑反向衔接:一般的行刑衔接是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而行刑反向衔接则是指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提出检察意见。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

  4.专门学校:专门学校是既有别于普通学校又有别于司法监所的一种特殊教育场所,送读专门学校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

  5.“四铁三型”:

  “四铁”即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三型”即智慧型、钻研型、素能型。

  6.“八个一墩苗法”:即通过写好一份文书、开好一次庭审、办好一个案例、做好一次群众接待、写好一篇调研、办好一次会议、讲好一门小课、展示一次风采培养人才的方法。

  7.“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8. “1325”工作思路:丰县检察院提出的工作思路,即始终坚持一个目标:争创全市先进检察院;持续做好三优工程:办出优质案件、育出优秀人才、创出优势品牌;积极搭建两个平台:轻罪治理平台、人大代表联络平台;创新完善五项机制:考评激励机制、每日风险研判机制、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业务数据管理机制、三项文字融合机制。

  9. “三个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即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

  10.“三个善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对各级检察机关提出的要求,即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编辑:吴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