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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电信网络诈骗的“基本物料”从何而来?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官以案释法
2024-01-25 14:30:00  来源:清风苑杂志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离不开公民个人信息这一“基础物料”。在网上,就有这样一个“信息查档”聊天群,公民个人信息不仅被明码标价,还开发了数据库、导航机器人、担保系统等“高端配置”,专门提供各类个人信息非法查询服务,甚至用于实施诈骗犯罪。

  韩东是这个聊天群的受害者,又因为贪图暴利,变成了施害者。2019年,韩东想查开房记录,便求助网友“宝刀”。在花了近2000元得到想要的信息后,韩东却发现,有人用自己的名字在网络上发布不良信息,于是他怀疑自己的信息也被盗用了。

  韩东再次找到“宝刀”。作为补偿,对方向他推荐了一个匿名聊天软件,告诉他可以利用这个软件赚大钱。韩东半信半疑地注册了账号,并进入了“信息查档”群。

  进群后的韩东可谓大开眼界。这是一个专门贩卖个人信息的聊天群,可以提供住宿、手机定位、航班信息、犯罪记录、银行卡状态等20多种信息。更令人瞠目的是,不仅“查档”需求量巨大,获利也十分惊人。例如,查询银行卡状态一条600元,开房记录一条800元,基本个人信息则100元至5000元不等……于是,韩东也动起了歪心思,开始在自己的朋友圈内发送可以“查档”的广告。

  2021年3月20日,公安机关在网络巡查时,发现有人非法贩卖公民个人信息,韩东被抓获。当时,他已通过该群贩卖公民个人信息1000余条,违法所得25万余元。

  事实上,韩东只是个“中间商”,这样一个功能强大的“信息查档”聊天群是如何建立的?数据库中数量庞大的个人信息又是从何而来?警方顺藤摸瓜,抓获了群主乔志和孙千。

  为吸引更多的客户,两人搭建了数据库,收录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QQ账号、车牌信息等10亿余条公民个人信息,并研发出一个具有引流置顶作用的导航机器人。当客户在聊天软件中搜索“查档”等关键词时,导航机器人便会让其优先搜索到自己的群组。截至案发,该团伙非法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数千条,违法所得逾百万元。

  2021年4月29日,公安机关将该案提请海州区检察院审查逮捕。检察官加强全链条打击,引导公安机关分别对“上线”和“下游”延伸侦查。

  围绕数据库中的公民个人信息从哪里来,办案人员以乔志为突破口,查到“上线”陈某某、郭某及王某某等人;通过韩东的“下线”,先后抓获了与其有交易往来的黄某、张某某等。

  本案承办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田玉琼介绍,这起案件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一些诈骗团伙或跑分团队会从该聊天群高价购买自己用于转账的银行卡信息,包括银行卡被冻结的具体状态、关联诈骗案件被害人身份信息,甚至办理诈骗案件民警信息等。

  “因为诈骗分子用于转账的银行卡多为转借或买卖而来,他们需要确保银行卡的状态良好、使用安全。”田玉琼说。经统计,本案涉及银行卡关联诈骗或者冻结信息的聊天截图高达300多条。

  2021年9月,海州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乔志等17名被告人、1家涉案公司依法提起公诉,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本案涉及的其他犯罪事实还在进一步侦查中。(文中涉案人物均系化名)

  【检察官说法】

  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

  应成为打击电诈犯罪重点

  当前,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已成为大多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源头行为。有的犯罪分子把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用于注册手机卡、银行卡,作为实施诈骗的基础工具;有的利用这些信息对被害人进行“画像”实施精准诈骗。

  本案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更甚,它直接为诈骗团伙或跑分团队提供银行卡状态及关联的诈骗事实查询,这种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不仅侵害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益,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电信网络犯罪的打击治理。

  因此,我们及时调整了办案思路,将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作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点工作,既追溯前端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和人员,又深挖关联的诈骗等犯罪线索,将全链条打击理念贯穿办案始终。

  有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要从每个人做起,希望大家切莫贪图眼前蝇头小利,切莫追随不良网络文化,切莫轻信“前沿概念技术”,提升防范意识和能力,筑起防范诈骗的“防火墙”。(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田玉琼)

  编辑:吴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