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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县院:丰县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召开高标准农田交付后管护工作磋商会
2024-04-18 10:48:00  来源:丰县人民检察院

  为助力丰县县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丰县检察院在查阅2023年度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台账后,于2024年3月29日至4月2日,联合丰县农业农村局,邀请丰县政协委员、丰县检察院特聘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平台志愿者,共同参与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使用情况的巡查活动。

  本次联合巡查,共巡查丰县20处高标准农田,主要对高标准农田交付后管护工作、设施设备、灌溉水渠使用等方面重点巡查,发现个别沟渠存在损毁风险亟待处理、灌溉渠道被农作物秸秆、杂草堵塞等问题。

  根据巡查发现的问题情况,4月17日,丰县检察院召开高标准农田交付后管护工作磋商会,丰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陈冰、丰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以及各乡镇分管镇长参加会议。

  会上,陈冰主任通报巡查发现的问题,并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下发的《关于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的补充通知》向参会人员重点讲解,阐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提出高标准农田交付后管护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并给出管护建议。

  经过参会人员讨论,最终达成“管理+护理”共识:一是按照“谁受益,谁负责、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严格依据《工程管护责任书》的约定,明确镇政府和行政村之间的责任,同时明确农业农村局在监管方面的主体责任和指导帮扶服务。二是落实管护经费,深入推进保险机制。按照“市场手段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多形式、多渠道筹集管护经费,将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经费,并深入推进构建以保险服务市场为基础的“工程质量+管护服务”新体系,将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审减结余资金全部作为高标准农田保险管理经费,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宣传,提升群众农田保护意识及问题反馈意识。具体使用高标准农田的群众对农田质量的了解最直接、问题发现最及时,通过加大宣传,在提升群众农田保护意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对农田问题的反映意识,明确接受问题反映的部门以及解决问题的办理流程。四是加强管护巡查。在受委托的服务机构承担日常管护、巡查工作之外,农业农村局和丰县检察院也将以“诊疗治病”为宗旨,开展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巡查工作,综合多举措,实现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无缝连接。

  下一步,丰县检察院将以问题为导向,继续联合农业农村局开展“回头看”,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吴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