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提起公诉。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以处对象的名义获取被害人程某某信任及手机锁屏密码、支付宝转账密码后,于2021年9月16日晚至2021年9月17日凌晨,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秘密窃取被害人程某某支付宝中现金,共计人民币6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近日,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提起公诉。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以处对象的名义获取被害人程某某信任及手机锁屏密码、支付宝转账密码后,于2021年9月16日晚至2021年9月17日凌晨,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秘密窃取被害人程某某支付宝中现金,共计人民币6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