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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某高档酒只要三百多一瓶?溧阳市检察官以案说法
2024-04-18 14:54: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白酒长久以来都是酒宴饭局上的必备品,一些不法分子就将目光盯向了高端白酒,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谋取暴利,不仅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侵犯了白酒品牌方的知识产权及商业信誉,对酒类市场造成冲击。

  2024年3月25日,由江苏省溧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王某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三万元。

  李某(化姓),从事干货销售生意,2021年3月,她在一次供货会上认识王某(化姓),并得知其有购买假酒的渠道。为了牟取更大利润,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期间,李某陆续通过王某以三百多元一瓶的低价购入“五粮液”等知名品牌白酒的假酒52箱,后以正常市场价售出,销售金额达十万余元,获利三万七千余元。2022年3月,有消费者从李某处购买白酒后,发现酒的品质有问题,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品牌方鉴定,李某销售的白酒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李某和王某到案后对自己销售假冒白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23年7月26日,公安机关将李某、王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移送溧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当时听王某说有渠道可以低价买到高仿白酒,五粮液只要2000元一箱,远低于市场价。面对这么大利润,我内心实在把持不住,完全不能理性看待,没有想到会有什么不好的后果。”检察官讯问时,被告人李某懊恼道。

  检察官说法

  溧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任晓敏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中两名被告人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属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销售假酒不仅违法,而且危害公众健康,广大市民需提高警惕,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酒类产品。司法机关也将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遏制制假卖假等犯罪行为,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编辑:吴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