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境外架设服务器开发多个借贷软件,在国内以“无利息、无门槛”等宣传吸引客户贷款,并通过电话、短信骚扰等“软暴力”收取高额“服务费”“续期费”以牟取暴利。近日,经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陈某、施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黄某等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9年下半年,陈某了解到通过网络放贷可以轻松赚大钱,便让朋友施某带队开发了多个网络借贷软件。为了逃避监管,他们特意将服务器搭建在缅甸,还投资成立了一家技术公司掩人耳目。随后,公司成立推广、放款、催收等部门,组织人员散播虚假广告,虚构零利息事实,以无抵押、放款快等各种便利条件引诱客户贷款。借款人在一个借贷软件上的贷款申请通过后,软件不仅会在暗中肆意增加高额“服务费”,同时还会继续推送该公司开发的其他贷款软件,诱导借款人在多个软件之间用以贷转贷的方式来垒高债务。
“借了90万,已经还了100万,竟然还欠平台200多万,感觉贷款永远都还不清了。”据被害人王某说,为了达到让客户以贷转贷的目的,借贷软件设置了很严苛的规则。根据软件设置,借款在到手前就要自动扣除30%左右的“服务费”,且还款期限仅有一周左右。时间紧压力大,不少人短时间内无法还款,便在不同借贷软件中不断借款,拆东墙补西墙,殊不知幕后都是同一个放贷公司。出乎借款人意料的还不仅于此,其实,在他们下载安装借贷软件之时,软件就已经从后台获取了电话通讯录等个人信息,一旦无法及时还款,催收人员便以电话、短信等方式持续骚扰威胁被害人及亲属朋友。通过这种套路,陈某等人非法获利人民币三百三十余万元。案发后,承办检察官迅速提前介入侦查,参与案件研讨,对电子数据取证、主观明知认定等方面的侦查取证工作提出建议。同时,对开发软件帮助诈骗的技术人员进行认真审查。通过检察官耐心的释法说理,被告人均认罪认罚,真诚悔罪。
【检察官说法】
套路贷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严重侵害被害人的财产权益,扰乱了金融秩序。大家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从正规渠道取得贷款,莫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