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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加盟代理被骗三十余万元 盐城经开区检察官:警惕投资骗局
2022-08-31 10:08: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基本案情】

  顾某与唐某因在某农贸市场工作相识,后唐某又到某农夫山泉分销商李某处做业务员,负责乡镇超市的业务洽谈。2021年3月,唐某因无力偿还贷款,遂产生虚构农夫山泉代理商的身份去骗取顾某财物。唐某向顾某谎称可以获得农夫山泉乡镇代理资质,邀请其一起投资经营。为了获取顾某的信任,唐某又带顾某去其工作的场所,谎称已正式经营,现在需要资金周转。顾某看到场所仓库内摆满的农夫山泉产品,就欣然表示同意投资,还向唐某介绍了王某一起投资。2021年4月至5月,唐某诈骗顾某和王某共计37万余元,并挥霍一空。后顾某独自前往该农夫山泉仓库时,遇见了分销商李某才意识到被骗并报警。

  2021年6月20日,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近日,江苏省盐城经开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检察官说法】

  当今社会,各种骗术花样百出,希望广大群众提升反诈意识,加强防范措施,对于投资加盟代理要保持谨慎,对合作方提供的经营场所、资质证明等要第一时间核实确认,保护好自身财产权益,切勿轻信他人!

  编辑:吴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