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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检察院2020年1月4日人大报告
2020-01-10 17:04:00  来源:丰县人民检察院

  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文件(十八)

  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4日在丰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丰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陈士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扣县委“12358”发展布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我院被评为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全市政法标兵单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紧扣县委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落实司法服务保障措施。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促发展。认真贯彻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制定《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15条措施》,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和“企业服务月”活动,举办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自觉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干警先后深入电动车产业园、开发区走访重点民营企业,赠阅《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防控手册》等读本,全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依法打击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破坏周边治安环境的刑事犯罪,从重从快办理了在丰县领秀城建筑工地称霸一方的马刚等8人恶势力案。慎重处置涉企案件,坚决防止因司法办案不当影响企业发展。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管理人依法不批捕29人,对已羁押的民营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建议变更羁押强制措施2人。注重更新理念,结合办案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办理的丰城盐化工有限公司刘某某等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案,全力敦促犯罪嫌疑人退赃,为被害单位挽回损失100余万元,并帮助案发单位分析案发原因,提出检察意见、建议,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二是助力脱贫攻坚护民生。深入分析研判民生领域犯罪态势,加大民生领域刑事犯罪惩治力度,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案件。共起诉“两抢一盗”等侵财类犯罪143人,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27人。强化涉农检察,制定“关于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积极助力农村脱贫攻坚。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办理的犯罪嫌疑人王磊等预谋使用黄原胶冒充“撒可富”化肥诈骗案,成功将诈骗款退还10余名农村受害老人。与县监委密切配合,对6名分别涉嫌虚报危房改造事实、套取债务化解资金及医疗救助资金的镇村干部提起公诉。扎实做好“第一书记”挂钩帮扶工作,结对帮扶贫困家庭40余户。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和救助,开展“关爱老人”专项行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妥善打击农村不赡养老人的行为;检察官“爱心妈妈”团队,长期资助6名贫困留守儿童;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5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当事人申请救助金9万余元。

  三是参与社会治理防风险。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高检院“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实体答复”等要求,妥善处理来信来访180余件次,始终保持无赴省进京涉检信访事件发生,全面做好国庆70周年期间检察环节安保维稳工作。积极开展“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服务活动,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行远程视频接访方式,加强便民服务。建立风险研判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安居四期等10余起复杂敏感信访案件办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共发出各类检察建议67件。如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时,发现某镇超市存在雇佣童工的现象,遂向人社局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全县合法用工劳动监察大检查。积极参与平安、法治校园建设,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主题检察开放日系列活动,组织“法治进校园”巡讲10余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

  二、严厉打击黑恶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一是提高站位重打击。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政治工程、民心工程抓紧抓实,注重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依法、准确、有力惩治以黑恶犯罪为重点的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401件641人,其中批准逮捕440人,不批捕18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70件1384人,其中起诉1073人(包括县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12件17人),不起诉74人。其中,受理涉黑恶案件4起,批准逮捕60人,起诉64人,判决1黑1恶共22人,打击“保护伞”1人,发出检察建议10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如办理的刘超凯等人“套路贷”黑社会性质案,专案组提前介入、加班加点,该案从审查逮捕到提起公诉仅用37天。刘超凯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2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二是把握精准重质量。坚持审前主导,对于涉黑和重点涉恶案件,均提前介入,在对事实、证据认真研判的基础上针对案件定性和侦查取证,提出明确指导意见,确保案件定性精准,侦查取证有的放矢。如在办理徐州张某某等人涉黑案件中,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先后提出取证意见100余条,并对关键证据亲历指导取证,完善证据锁链,提出案件定性意见,为案件的突破打下坚实基础。目前,该案21名被告人已开庭审理。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案,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努力把每一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都办成“铁案”。如办理的夏某某等人涉黑案,在正常的办案时间用完后,仍存在查证不深不透的情形。我们秉持时间服从于质量的理念,及时向上级院汇报,依法由公安机关撤回。同时,抽调专案组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经过两个多月的联合侦查,固强了证据,厘清了事实,补充了新罪,顺利将该案起诉至法院。

  三是协作联动重效果。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总结分析扫黑除恶工作中呈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加强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存在的制度漏洞分析研判。先后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就涉黑涉恶案件、性质、证据等问题开展深入探讨,提升专业化团队水平。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推进政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协同开展一案双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形成查处违法违纪的长效机制。如在“破网打伞”工作中,依法对县监察委移送的涉嫌受贿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徐州市公安局湖北路派出所原所长李某某提起公诉。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深入推进法治丰县建设。牢牢把握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聚力监督主责主业,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促进法治丰县建设。

  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坚决纠正侦查违法行为。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6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12人;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4人,纠正遗漏起诉罪行5件。对侦查活动中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扣押款物处置违规等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6件次。严格规范侦查取证行为,排除非法证据3份,对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标准的27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突出刑事申诉检察的监督属性和纠错功能,共办理刑事申诉5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7件次。

  二是加强刑罚执行监督。规范开展刑罚执行监督,书面纠正监管活动违法13件,发现并纠正超期羁押17人,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违法提出书面纠正4人。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1人,外地法院重复执行刑罚2人,对监外执行不当行为提出书面纠正20件。深化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共核查罚金刑案件500余人600余万元,对财产刑执行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3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60人次,依法建议对57人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如办理的一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通过对建筑商鞠某某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成功促成46名农民工被拖欠50余万元工资发放到位。

  三是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对不服法院生效民事裁判、调解和执行的监督,受理民事检察案件3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提请抗诉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2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件,均被采纳。针对为获取非法利益虚构事实打“假官司”问题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对15件虚假诉讼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均获采纳改判。加强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件。积极将公益诉讼作为参与综合治理的新引擎,共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某知名酒店使用过期食材行为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件,形成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保护合力。

  四、稳步推进检察改革,不断增强法律监督质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检察改革任务,全面构建检察权运行新机制。

  一是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健全员额检察官遴选等管理机制,完善执法业绩档案管理和员额绩效考核机制,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依法独立办案、承担责任,保障员额检察官依法公正履行职责。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行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检委会委员评查案件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办案质量。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5次,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30余件。

  二是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由同一名员额检察官或办案组一办到底、全程负责。综合考虑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办案质量效率等因素,稳步推进机构整合和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来13个内设部门精简重组为8个部门,整合了办案力量。按照刑事案件类型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先后优化配置了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专业化办案组。

  三是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和合法性审查机制,与县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在检察院派驻值班律师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值班律师制度。强化与法院的事前沟通,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坚持宽严相济、精准司法的办案理念。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485件754人,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19件,提出的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率居全市前列,极大地提升了工作质效。

  五、始终坚持从严治检,着力打造全面过硬队伍。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加强检察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夯实工作发展根基。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学习强国”平台,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模式,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重读入党志愿、重温入党誓词、重忆入党经历、重问入党初心”等主题党日活动;围绕庆祝新中国70周年,组织“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青年干警座谈会等活动,切实打牢忠诚、干净、担当的思想基础。

  二是强化业务素能建设。坚持素质强检、人才兴检,制定岗位练兵实施计划,多渠道、多形式为干警提供锻炼的机会和条件,全面提高干警办理大要案、复杂案件的能力。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省市院业务培训、学习研讨及县“周末课堂”;部署开展微课堂活动,构建形式活、规模小、内容精的教育培训模式,先后就案卡填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问题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开展观摩庭审、法律辩论、文书制作、案例评析、主题演讲等活动,促进业务交流和技能比拼,干警的司法办案技能和综合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以市检察院、县委联合对我院开展巡察为契机,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活动,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强化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严格规范每一位干警的行为,确保党章党规党纪不折不扣执行。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开展廉政谈话、警示教育、廉政党课,推进常态化纪律作风建设。目前,没有发生干警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四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向县委、县人大请示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先后5次举办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及社会各界人士100余人次,来院视察、参观、座谈。积极参与“行风热线”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解答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并诚恳听取意见、建议。深化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0余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500余件、法律文书700余份,听取律师意见800余次。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发布信息100余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还不高,融合度还不够;二是履行检察监督职责还不平衡不充分,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司法办案精细化程度还不高,司法办案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四是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不高,人少案多矛盾和招人难、留人难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是建党99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全县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推进平安丰县、法治丰县建设。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护航全面小康建设。围绕丰县振兴大局,精准服务和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努力与县委中心工作合拍共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检企共建”,巩固和健全经常性、常态化互动机制,完善服务发展举措,以更大力度为民营企业服务,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期待。深化“检察为民服务年”活动,围绕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多层次美好生活需要,更加注重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司法保护,更加突出打击、保护、教育、预防相统一的司法办案导向,回应社情民意关注的焦点,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三是坚持强化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监督工作,完善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从立案到执行的全过程监督,健全检察建议等监督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将公益诉讼置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公共利益的大局中谋划推进。扎实推进检察监督专业化建设,探索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监督调查等机制,提升检察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完善司法办案责任制和绩效考核机制,确保检察权运行规范。切实履行好主导责任,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效落实。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提前介入、联席会议、侦捕诉判衔接等机制,形成打击犯罪合力。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提高现代科技在司法改革和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水平。

  五是坚持严管厚爱,树立良好检察形象。突出政治建检,定期开展政治体检,把对党忠诚作为最根本党性要求,增强政治定力。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聚焦检察工作实际需要,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履职素能。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实“两个责任”,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干警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落实检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人大会议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楫勇进、攻坚克难,为加快推进丰县振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吴晓娟